6月1日,央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将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一并纳入反洗钱调查范围,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央行表示,修订《反洗钱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是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必然要求。《反洗钱法》修改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央行强调,现行《反洗钱法》相关规定存在的空白和不足,包括洗钱上游犯罪类型范围狭窄、监管处罚规定粗略、缺乏对单位和个人的反洗钱要求、受益所有人制度空白、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不完善等,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房地产目前已是国际上常见的洗钱手段,随着我国反洗钱政策的不断改革及重视,相关涉及反洗钱处罚的机构已得到了很好的控制,目前,仍需加强对反洗钱监管的力度,着重分析机构现金交易现象,对大额取现及开发商的交易进行不定期回溯分析,坚定并严厉打击房地产反洗钱现象,未来,房地产深入反洗钱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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