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购买不足两年的住宅,卖出时增值税由原来的5%降至3%。
新政前:
增值税税率5%,附加税有三项:城建维护税(增值税×7%),教育附加费(增值税x3%),地方教育附加费(增值税×2%),合计是0.6%,2023年1月1日财政部发文:附加税减半征收,合计是0.3%。
增值税及附加税是5%+0.3%=5.3%。
新政后:
增值税税率3%,附加税三项合计是0.36%,减半征收是0.18%,那么增值税及附加税合并征收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