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肖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刘某自称有门路能低价买到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经推荐肖女士相中了他推荐的一套经济适用房。肖女士在他拿来的一张空的购房合同上先签了字,并转了全额的房款。刘某称拆迁安置房要5年后才能办房产证,5年期满,刘某继续各种理由拖延。直到一名自称房主的人找到了肖女士要求她交房租。肖女士一头雾水,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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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上门索要房租的是真房主,刘某是租的房子,而肖女士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都是假的。案发后,刘某被抓获归案。经统计,刘某利用此方法诈骗了30多名受害人2000多万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退赔被害人损失。
那么用于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能否购买,这个问题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细致分析。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法律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的转让需符合一定条件,否则不得转让。具体来说,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是不得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类特殊的房产,其买卖同样受到这些法律条款的约束。
二、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情况
权属证书问题: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在安置给被拆迁人后,需要依法进行权属登记,取得权属证书。只有在取得权属证书后,这些房产才具备法律上的转让条件。
政策限制:经济适用房通常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建设的,因此,政府可能会对经济适用房的买卖设置一定的政策限制,如购买资格、转让年限等。这些政策限制也会影响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三、购买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的风险与建议
风险:由于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可能存在权属证书不全或政策限制等问题,购买这类房产可能会面临无法过户、无法取得完整产权等风险。此外,如果房产在未来再次面临拆迁,买家可能无法享受拆迁补偿利益。
建议:在购买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前,买家应仔细审查房产的权属登记情况,了解相关政策限制,并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机构以获取法律意见。同时,买家应确保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降低交易风险。
综上所述,用于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购买的,但买家需要充分了解房产的权属情况和政策限制,并谨慎评估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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