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和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契税政策
家庭购买首套、二套住宅,只要面积在140平米及以下,均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而140平及以上的,首套和二套分别按1.5%和2%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比长沙之前的政策,相当于面积标准由90平提高到140平,这也意味着以后买90-140平之间的房子,契税将比之前少0.5%(首套)或1%(二套),例如一套200万的房子(90-140平),那将优惠1万(首套)或2万(二套)。
当然,各地还是有一定的自由定税权,后续就看长沙会不会加大落地的程度了。
土地增值税、增值税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该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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