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认房不认贷”,主要针对在买房时二套房的评定标准。
按照过去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只要你名下曾经有过贷款(全国范围),无论现在贷款是否还清,或者房子是否已出售,再进行买房都会认定为二套。
这样,你不但要提高首付比利,还要利率上浮。对于需要换房的人,成本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