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长沙市商业和商务用地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批后公布,此前早在8月份就发布了批前公示。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为长沙市六区一县,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二、规划目标:至2035年,基本建成布局协调、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和商务空间体系,支撑长沙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国际文化创意中心”。
三、空间结构
1、商务空间结构
疏解市中心商务功能,培育外围商务功能片区,引导商务空间沿江、沿地铁站点周边集聚构建“一心八片、两带七轴”空间结构。
一心:即五一商务中心,优化提升综合商务功能;
八片:重点建设滨江新城、马栏山、梅溪湖二期、高铁会展区、空港、高铁西城、南部融城洋湖新城,为长沙嵌入全球经济网络提供载体空间;
两带:引导商务空间沿湘江和浏阳河发展,提质沿江现代化城市形象;
七轴:引导商务空间向地铁站点周边集聚(1-7号线)。
2、商业空间结构
顺应商业扁平化发展趋势,匹配市级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一主九副五特”空间结构。
一个核心商圈:五一广场及周边,服务范围覆盖全市乃至全省及周边省份。规划打造国际商业消费形象窗口,进一步提升商业服务水平国际影响力;
九个区域商圈:包括金霞商圈、星沙商圈、武广新城商圈、红星商圈、南部融城商圈、洋湖商圈.梅溪湖二期商圈、市府商圈、高铁西城商圈。区域商圈与轨道站点、公共空间紧密结合,提升区域商业活力、品质和效率;
五个特色商圈:大王山文旅主题商业中心、铜官文旅主题商业中心、马栏山文创主题商业中心、大泽湖滨水主题商业中心、省府商务主题商业中心。特色商圈满足市民差异化消费需求,提升消费幸福感;
N个社区商圈:结合居住用地布局,满足15分钟生活圈内的日常生活需求。
四、规划措施
1、已出让未建用地
(1)湘江两岸第一界面内的已出让未建用地原则上不得调减商业和商务用地规模,如确需调整的,必须用作公共功能用途(包括公共服务用地、公园绿地);
(2)除湘江两岸第一界面外的其他重点管控区的已出让未建用地,不得调减商业和商务用地规模,不允许商改住,可通过降容、1.5级开发、转产业用地去库存;
(3)重点管控区外的已出让未建用地可通过用地调整去库存,鼓励形成混合用地。
2、未出让用地
(1)落实国家政策。开展城市微更新,城市更新单元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大于2;
(2)开展控规修编。对各类用地规模进行再平衡、增加管理单元层级控制总量、增加混合用地地类简化商业和商务用地转产业用地调规程序、留白规划建设用地;
(3)强化土地供给的时空分配。严格控制非重点管控区的新增商业和商务用地规模供给,加强供给规模与片区开发进程匹配管理;
(4)三环线以外新编(修编)控规涉及湘江两岸第一界面的,原则上应保障第一界面范围内的公共功能用地(包括公共服务、商业商务、公园绿地)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