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文:不得强制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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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保护
一宅一户
向向
2022-11-29 08: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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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农民耕种一直以来都是受到保护的,此次我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相关办法,确保农村农民宅基地得到保护,切实尊重农村农民意愿,更好的保障农村村民能够实现一户一宅,户有所居!

1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探索多种方式,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不得强制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

农业农村部发文:不得强制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向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家庭无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因自然灾害、政策性搬迁、政府规划实施等原因,需要重新选址建设住宅的;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情形。夫妻双方属于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结合实际生活居住情况,按照村规民约或当地风俗习惯,在其中一方所在集体申请宅基地。

农业农村部发文:不得强制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合法取得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继承农户住宅的,在该住宅存续期间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禁止借出租名义买卖宅基地。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且没有违反当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鼓励通过自愿有偿方式退出多占的宅基地。

对于光大农民朋友而言,拥有自己的房子,良田莫过于人生大事之一,我国通过这样的方式,更好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相信也能让农民朋友的相关权益更好的得到保障。

农业农村部发文:不得强制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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