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发放三孩育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每孩次一次性补贴1万元。
《通知》明确,被发放人员范围条件为夫妻双方均为长沙市户籍(含夫妻中一方为长沙市户籍人员,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2022年7月30日《工作方案》文件印发后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家庭,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并明确了子女的计算方式,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生育后进行申报,生育当年未申报的,原则上可在该孩三周岁以内申请补发。夫妻双方填写《长沙市三孩育儿补贴申报表》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夫妻已离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的,向孩子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
此前,7月30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已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提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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