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21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决策部署了2021年的八项经济工作重点。其中住房问题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相关的238个字中,有三分之二的篇幅在阐述租赁市场。去年只有一句“大力发展租赁住房”,今年则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明确规定。
相关人士分析称,用租赁市场来稳住大城市房价,有利于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引导全社会资源回到制造业,进而帮助中国实施明年最重要的战略任务——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及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此外,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小编认为,中央此番高度重视,除了有从国家大局出发的深远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保障民生,切切实实解决一批包括应届毕业生等在内的“新市民”的阶段性住房问题的有力举措。
01
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住房问题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是,注意到今年的会议公报,细心人士会发现区别。
小编注意到,与过去几年提及房地产问题时不同,今年的公报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放在首句,足以体现中央对该问题的重视。
2016年以来中央经济工作会与房地产相关内容,图自中指观点
小编认为,房价上涨和供需矛盾就是大城市住房最突出的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14日发布的《11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来看,虽然相比于今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涨幅总体平稳,略有回落,但如果和2015年11月对比,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整体全面上涨,上涨幅度最低为20.9%,最高为67.7%。
通俗一点说,如果一套住宅五年前价格为100万,那么根据所在城市不同,今年11月要买这套房,价格便会上涨至120-167万,这还是相对保守的算法。
此外,住房供需矛盾也是一大问题。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指出,在中国,局部大城市如深圳等住房供需矛盾进一步激化,这个矛盾不仅体现在购房需求与售房供应不平衡上,也体现在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和城市土地规划趋于饱和的矛盾上。同时房价上涨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人口流入形成阻滞作用,也不利于城市平衡供需矛盾。
所以,“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也就是解决房价上涨和住房供需矛盾两大问题,这也是明年房市调控的重要工作任务。
02
学习长沙经验,让“全面炒房”成为过去式
此外,小编注意到,本次会议继续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并首次提出“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的针对性部署。
在本月初,住建部印发工作简报,以《长沙市落实主体责任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为题,点名表扬长沙狠调控,强烈抵制炒房的态度和举措,发出了“全国应效仿长沙模式”的信号。
当然,长沙经验并不是照搬,而是学习。中国网时事评论员江德斌表示,长沙这些年一直采用持续放量的土地供应政策,从限售、限购、限贷、限价全方位调控,轻松摁住房价,让炒房客无洞可钻。如果其他城市都能借鉴长沙的全方位调控政策,让“全面炒房”成为过去式,房价上涨就失去基本动力,楼市难成气候。
他表示,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房地产市场情况也不一样,以往的经验一再证明,调控不能搞一刀切,需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宜本地的楼市调控政策。因此,在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的政策基础上,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政策调整空间,对当地楼市重新进行全面评估,调整不合时宜的调控政策,确保市场供需平衡,逐步稳定民众对楼市的预期,通过市场行为抑制房价非理性上涨。
根据不同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台针对性、更有效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不同城市市场表现更加分化的当下,因地制宜、多策并举或将更能体现不同城市的调控差异,短期内限购、限贷、限售等政策依然难现明显放松,但城市也因对人才购房和无房家庭购房的支持以及对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打压等或同步推进。
03
租赁住房有望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重申“因地制宜整治房住不炒”外,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涉房提法中,更多篇幅用在了租赁市场上。
公报提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国有和民营企业都要发挥功能作用。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小编注意到,租房市场管理其实早已开始布局。7月2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经过严格评审,确定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宁波、青岛、南宁、西安8座城市入选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
按照住建部公布的额度,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每年至少获得奖补6亿元。中央财政将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
房地产资深从业人士张浩表示,“由政府给予政策,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是个可探索的路子。政策性租赁住房可为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的住房,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在物业管理方面要有明确的要求,同时也需要提供教育、医疗资源的配套,保证承租人入住后的居住感、幸福度与普通商品住房一致。”
以山西太原为例,在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后,便迅速开展了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领域建设。同时将空置的商业、办公等存量房屋改造为租赁住房,引导“重购轻租”的房地产行业向“住有所租”转变。
有了资金,有了政策并不等同于租房市场可以高枕无忧。许小乐分析称,目前我国落户的政策与房屋挂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是以“房屋所有权”为原则,这也就意味着“租房”可能并不意味着租房人获得和买房人同等的社会福利,这也会影响城市租赁市场的发展。因此相关户籍改革,配套福利也应及时跟上。
此外,本次会议还提及,为租赁市场提供更为丰富的用地保障,包括传统的土地供应、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土地,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等。相关分析认为,这些都有利于增加租赁房供应,稳定租金水平,真正解决新市民、购房困难群体等的居住问题。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新的一年,值得期待。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