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关于保利金香槟首付款没入监管账号(牵涉购房资格问题)
腿哥
2021-11-29 16: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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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在长沙县住建局投诉保利金香槟,具体如下:

本人在2021年9月12日在长沙县的保利金香槟(开发商为长沙天娇房地商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期房,开房商知晓我没有购房资格,告知我可以购买,可以等我资质,但是没有告知我不能开发票、无法走网签、房款不能进监管账户等这些。

回来后我咨询才知晓我只能等到有购房资格的时候,才能有流程,现在对我没有任何保障,风险很大,我与职业顾问商量退定金和首付的事,却被告知房屋不退不换,在长沙县住建局的协商下,开发商只同意退首付款,5万定金不退。

请问置业顾问在明知我无购房资格下还承诺可以购买,我交了64万后,却不能开发票,不能签正式合同,不能办网签且房款不能入监管账户,请问开发商此行为是否属于违规操作?

据我所知,像我这种情况的购房者还有多个,我一人就有64万,10人就是640万,如果出现问题,请问这几百万未入监管账户的房款谁负责?此事我不止一次向长沙县住建部门反应,但住建部门没有给出相关的回复。

我退房,5万定金没了,开发商没任何处罚和影响。我不退房,开发商不能开发票,不能签正式合同,不能网签,请问我的房款怎么得到保护?

市民关于保利金香槟首付款没入监管账号(牵涉购房资格问题)

11月29日得到长沙县住建局的回复:

写信人:

  您好!您于11月22日来信反映开发商违规操作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您在已知自身暂时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仍自愿先交纳定金和首付以认购心仪房源,待获取购房资格后再进行网签,同时开发商也愿意为您锁定房源,待您具备购房资格后进行网签。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您和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说明双方对相关事项已进行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认购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认购协议签订后如产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此操作过程中,开发商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9日

市民关于保利金香槟首付款没入监管账号(牵涉购房资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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