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此后多城发布了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目前已有杭州、无锡、郑州、南宁、石家庄、天水、吉林、泸州、襄阳、宜昌等多个城市发布相关公告。
10月8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要求调整后,该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5年期以上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
以当前该市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9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利息总额51万元、月供3917元,调整后利息总额48.3万元、月供3843元。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类似的通知,已在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铺开。同在10月8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合肥市、马鞍山市也同步发布了下调公告,另有安徽省内多市公积金中心转发此前央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政策。
文章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