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买房,很多用户都不知道蕴藏在买房过程中的各种“金”。很多购房人,尤其是第一次购房的年轻人,很难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买房过程中,稀里糊涂的就签订了合同,一不小心就吃大亏!那么买房“四金”指的是一些什么呢?一来了解一下吧!
一、定金
又称保证金,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注意:定金的款项是退不了的。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
从购房的角度来看,如果购房者如约买了房子并支付了房价款,那么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但是如果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那么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
虽然与“定金”只有一字之差,但概念却完全不同,各位购房者不要混淆。订金又称预付款。房屋买卖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购房交易中,如果合同还未得以履行,你不想买了,就仍有要求返还订金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三、诚意金
又称意向金,这个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常见,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表达购房诚意,中介从而向房主谈房屋价格或其他事宜,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此“金”缴纳后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诚意金应该交付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诚意金至今尚未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属于开发商自创,并被描绘为使购房行为公平、有序的营销方式。
温馨提示,在交诚意金之前,要注意以下两件事:
1.看清楚合同的条文,特别要注意看,当买卖合同无法签署或者履行的时候,可否要求开发商退还诚意金;
2.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预售证,如果没有,就不要交诚意金。因为有些开发商楼盘烂尾,迟迟拿不到预售证,房企资金断裂,这时候可能会遇到钱无法退回的尴尬境地。
四、认筹金
这个新房交易市场中常见,新楼盘开盘时,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购房者按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以获得购房和“优先选房”的资格,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然而,认筹金没有法律效应,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损失。
在实际购房时,一些不良开发商和中介,为了赚钱,也可能动"歪脑筋",让购房者吃亏上当。因此,有买房需求或者即将买房的朋友,一定要多了解房产相关知识,在签订任何条款时都要仔细看清楚,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篇科普文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