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在出租的房屋能购买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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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
2022-11-16 16: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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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在看二手房的时候,发现房子里面有租客在居住,那么遇到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因为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所以就算买了房子,租赁合同还是生效的,那么这样的房子到底能不能买?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仍在出租的房屋能购买吗

根据《民法典》三十九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还在出租是能买的。因为在房屋出租的法律关系中,承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依然属于出租人,而且外对房屋上设立租赁合同是一个负担行为,而房屋买卖是处分行为,两者同时进行并不冲突。不过要注意的是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房子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还有承租人是优先购买权的,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

仍在出租的房屋能购买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二、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不一定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可以享受以下权利:

(一)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也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五)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七)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八)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九)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产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十一)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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