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租房怎么申请?长沙公租房需要什么资格?长沙公租房办理流程?今天一文给你全面介绍长沙公租房申请指南,赶紧来看看吧。
公租房保障方式
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
②实物配租是指面向本市城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城市户籍家庭和单身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并按规定收取租金。
③租赁补贴是指面向本市城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城市户籍家庭(含单身人员)发放租赁补贴,
由其在市场上自行承租普通住房
现行标准为无房户每人每月160元,住房困难户每人每月80元,但每户每月可享受的租赁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800元,且不得超过其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租金。
保障方式
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离异、丧偶或未婚,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一般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户口: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落户前为非本市城区常住户口、连续持有本市城区居住证满2年并实际居住的,落户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后可折抵2年)
②收入: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③住房:本人及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离异、丧偶或年满30周岁未婚的城市户籍低收入单身申请人,还须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
棚户区、片区改造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征收中的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私有房屋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及被征收房屋关系人申请条件:
私有房屋被征收人是指私有房屋产权人本人或经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产权继承人、共有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①除被征收房屋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②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③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低收入单身申请人,还须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
④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二、公房承租人是指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①除被征收房屋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②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
③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低收入单身申请人,还须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
④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三、被征收房屋关系人是指与私有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户口在同一征收地址上且征收公告前已迁入拆迁地并居住在此的父母、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①除在被征收房屋居住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②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户口在征收公告前已迁入并居住在征收范围
③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低收入单身申请人,还须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
④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征收补偿款项在45万元以内(补偿款项在45万元以上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的除外)的可以申请。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的次月起算);
3.在本市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4.符合本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5.非本市城区户籍的,持有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与本市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3.持有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
4.符合本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的确定
1.城市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由申请家庭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除申请人外的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离异、丧偶或未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可以由本人作为申请人单独申请。
2.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作为申请人。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须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非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的,为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长沙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市住房保障服务局网站可下载打印,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提出申请。申请对象须承诺:所申报的情况全部属实,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同意授权政府有关部门核查本户家庭成员的户籍、住房、收入、婚姻状况等有关情况,并同意公示;如有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无条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申请材料
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申请对象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一般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③大中专院校的毕业证书
④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⑤申请人为非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的,应提供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
⑥审核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棚户区、片区改造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中的私有房屋被征收人和公房承租人、被征收房屋关系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
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③结(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或户籍注销证明
④市征收办备案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⑤审核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公房承租人及被征收公房承租人的关系人还需提交的资料:
A.直管公房住宅
①长房集团下属管理单位提供的公房承租户明细表
②长房集团下属管理单位与征收部门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
③长房集团下属管理单位与承租户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
④直管公房承租凭证
B.单位自管房住宅
①产权单位提供的公房承租户明细表
②产权单位与征收部门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
③产权单位与被征收职工签订的个人补偿安置协议
④产权单位开具的职工承租本单位公房的凭证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③大中专院校的毕业证书
④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⑤申请人为非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的,应提供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
⑥审核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
③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④审核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