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很宝贵的东西,买房了以后,一定要把房产证收好,这是一份财产,是房子是否属于你的最好证明,但是很多人就是会吧房产证丢失,不过丢失了也不要急,房产证丢了,并不代表房子就不属于你的了,那么房产证丢失了应该怎么办呢?房产证丢失怎么挂失呢?下面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房产证丢失了应该怎么办?
1、开具损失登记申请书: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的房地产证明,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签发损失证明,否则,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出具损失证明;如果是丢失了房改房产证,就要去住房改革命部门签发损失。然后注册申请表,包括详细地址、房地产证号码、房子面积、房子所有人的相关信息。
2、查阅房地产档案中的文件:房主必须向家庭管理部门出示个人信息原件,来查阅家庭文件,值得注意的是需要提交文件核实费用,然后家庭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子信息发布广告。
3、登记报废原来的房产证,然后持丢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的日报刊登记丢失证明。
4、补办新的房产证:登记一段时间后(每一个地区的要求都不同),房屋产权人持报纸原件、测绘图、个人资料原件到房管局登记遗失手续。
二、房产证丢失了怎么挂失
1、挂失房产证应由房屋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即可。
2、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