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在买卖和赠与过程中已经过户了的情况下,在没有重大失误的原则下,已经过了户的房屋是不可以撤销的,但凡事不是绝对的,法律上给突发和特殊情况还是留了一点余地,在这些情况下,已经过户了的二手房可以申请撤销过户。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房屋已经过户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情形时,可以申请撤销。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以上就是长沙二手房过户后是否可以撤销的全部内容了。在过户过程中构成欺骗、有不公平的、有重大误解订立的都是可以进行过户撤销的。了解更多资讯,房价、房源信息请上象盒找房(xhj.com)。线上找房、更多人选象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