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存在哪些陷阱?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2-04-07 16: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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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二手房,部分二手房周围的学校、商场等配套都非常成熟,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也较高,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二手房大多数现房交易,能直观的感受到房屋整体情况,因此大多数人非常乐意购买二手房,不过,在二手房交易中,尤其是签订二手房合同时,这几个地方还需要大家注意一下,以免落入二手房合同陷阱:

二手房合同存在哪些陷阱?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房东未告知房屋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最终房屋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可能会以合同未取得其委托授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2、未告知房屋设立了居住权,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增设了一个居住权制度,即居住权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在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如果购买了设有居住权的二手房,对购房者而言损失就大了。

3、未告知房屋在出售前是否已出租给他人,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理,如果购买了已经出租给他人的二手房,购房者必须等到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才能入住

4、未告知房屋在出售时是否存在法院查封登记或者抵押的情形,如果购买了此类二手房,购房者可能无法顺利购得该房,即使购买到了,也无法顺利办理房屋过户。

5、未告知房屋是否已被办理了户口地址登记,如果购买了已经办理了户口地址登记的房屋,购房者将无法顺利将其户口迁移至该二手房房屋地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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